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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不合理且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况时,受损害方能够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价格等关键内容认识有误,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状况,使价格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2)若价格不合理是因欺诈、胁迫签订合同,受欺诈、胁迫方同样可请求撤销合同。
(3)若合同价格不合理但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一般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此时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调整价格,若协商无果,可查看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可解除或变更的情形。
提醒:遭遇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不合理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处理。
2025-06-19 12: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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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况,受损害方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如能证明对价格认识错误,或对方利用自身危困、缺乏判断能力使价格违背公平原则。
(二)若因欺诈、胁迫签订价格不合理合同,受欺诈、胁迫方准备好受欺诈胁迫的证据,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三)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先与开发商友好协商调整价格。若协商无果,仔细审查合同其他条款,看是否有可解除或变更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5-06-19 11:3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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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不合理,且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况,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是对价格等重要内容认识有误,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情形,使价格违背公平原则。
2.若因欺诈、胁迫签订价格不合理合同,受欺诈、胁迫方也能请求撤销。
3.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遵循契约自由,合同有约束力。可与开发商协商调价格,协商不成,看合同其他条款有无可解除或变更情形。
2025-06-19 10:2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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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不合理,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情形时可请求撤销;无撤销情形则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可先协商调整价格,协商不成再看合同其他条款能否解除或变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况,如对价格认识错误或一方利用对方不利状况使价格明显不公平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因欺诈、胁迫签订价格不合理合同的,受欺诈、胁迫方同样可请求撤销。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依据契约自由原则,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不过,当事人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调整价格,若协商无果,可审视合同其他条款,看是否有可解除或变更的情形。若在处理此类合同价格问题时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6-19 10:0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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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不合理时,处理方式因情形而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因欺诈、胁迫签订合同的,受损害方、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是对价格等重要内容认识错误,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情形使价格违背公平原则。
2.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应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合同有约束力。此时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调整价格。
3.若协商不成,可审查合同其他条款,看是否存在可解除或变更的情形。如此能在保障契约效力的同时,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2025-06-19 08:42: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