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卖家与后买家是否恶意串通。若存在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已交付买家可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完成过户手续。
(二)查看自身是否已办理产权登记。若已办理,房屋归已交付买家所有。若未办理,可基于合法占有房屋,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合同无法履行遭受的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
(三)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可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属,保护自己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为认定卖家与后买家恶意串通时合同无效提供了法律支持。
法律分析:
(1)当遭遇一房二卖且房屋已交付时,若卖家与后买家恶意串通,按照法律规定该合同无效。已接收房屋的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此保障自身对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2)若卖家与后买家不存在恶意串通情况,若已交付买家已办理产权登记,那么根据产权登记的效力,房屋归其所有。
(3)若已交付买家未办理产权登记,其基于合法占有房屋这一事实,可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卖家需赔偿买家因合同无法履行所遭受的损失,其中包含房屋差价损失等。
(4)买家还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属,从而保护自己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益。
提醒:
一房二卖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法律处理不同。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以便精准分析维权方案。
结论:
遭遇一房二卖且房屋已交付,已接收房屋的买家可根据不同情况维护权益。若卖家与后买家恶意串通,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过户;无恶意串通,已办产权登记房屋归其所有,未办产权登记可要求卖家担责赔偿损失,也可诉讼确认房屋归属。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当卖家与后买家恶意串通进行一房二卖,已交付买家可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过户。若不存在恶意串通,根据物权登记原则,已交付且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家取得房屋所有权。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家,因卖家违约,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包括房屋差价损失等因合同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已交付买家还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归属,保障自身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益。若在一房二卖情况中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已接收房屋的买家在一房二卖且房屋已交付情况下可多途径维权。若卖家与后买家恶意串通,合同无效,买家可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过户。
1.若不存在恶意串通,且已交付买家已办理产权登记,房屋归其所有,产权受法律保护。
2.若未办理产权登记,买家基于合法占有,可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合同无法履行的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
3.买家还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属,以保护自己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益。
建议买家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交付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有力支撑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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