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子媳妇离婚时,一般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不涉及分割父母财产。
2.财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属于父母个人财产,儿子媳妇不能要求分割。
3.若与父母共同生活且财产混同,有证据证明夫妻对家庭财产有贡献,可先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后再分割。
4.父母明确赠与儿子媳妇且已交付的部分财产,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1.儿子媳妇离婚一般不分割父母财产,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父母名下财产属其个人财产,儿子媳妇无权分割。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一是夫妻与父母共同生活财产混同,且有证据证明夫妻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这种情况下要先对家庭共有财产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后再分割。二是若父母明确将部分财产赠与儿子媳妇并完成交付,该部分财产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3.解决措施和建议:在财产情况复杂时,当事人可收集对家庭财产有贡献的证据。涉及赠与财产,要保留好赠与相关证明。若协商分割财产不成,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结论:
儿子媳妇离婚一般不分割父母财产,主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财产混同有贡献及父母明确赠与等特殊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财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其所有权属于父母,儿子媳妇无权分割。不过,当夫妻与父母共同生活且财产混同,同时有证据表明夫妻对家庭财产有贡献时,可先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分割。还有,如果父母明确将部分财产赠与儿子媳妇并完成交付,这部分财产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儿子媳妇离婚,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不涉及分割父母财产。因为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财产属于父母个人财产,儿子媳妇无分割权利。
(2)存在特殊情况。当夫妻与父母共同生活,财产出现混同,并且夫妻能拿出证据证明对家庭财产有贡献时,可以先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后再分割。
(3)若父母明确将部分财产赠与儿子媳妇,且已经完成交付,这部分财产可能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分割。
提醒:
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若涉及家庭财产混同或赠与情况,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财产归属。若财产登记在父母名下,那属于父母个人财产,儿子媳妇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若存在财产混同情况。夫妻与父母共同生活且财产混同,要收集夫妻对家庭财产有贡献的证据,先进行家庭共有财产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后再分割。
(三)对于赠与财产。若父母明确将部分财产赠与儿子媳妇并已交付,这部分财产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父母名下登记的财产若无特殊情况,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离婚时不能分割;若有赠与等符合规定的情形,则按相应规则处理。
专业解答此结论并非绝对之处,需视具体情由而定。一般而言,在中国境内,由于房屋拆卸所产生的赔偿款项中,儿媳并无权分享。在关于拆迁安置房权益的分配问题上,其所有权往往依据于原本房产的归属人,除非法庭进行强制执行或财产所有人愿意转让其权益。同时,若是原始房产由父母所有,则需要查看是否仅将其赠送给子女,若仅仅是赠给了儿子,那么这种行为也就意味着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因此,儿媳在此种情况下也无法享有任何权益。
专业解答总结:儿媳无直接法定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但若儿子先逝且妻子尽主要赡养义务,她可能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公婆立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儿媳则依法能获得财产。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未强制要求配偶作为赡养人,仅规定赡养人需负责父母或祖父母的生活和医疗支出。有经济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需赡养。配偶虽需协助赡养,但不承担主要责任,且此规定仅适用于存续的夫妻关系。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未强制要求配偶作为赡养人,仅规定赡养人需负责父母或祖父母的生活和医疗支出。有经济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需赡养。配偶虽需协助赡养,但不承担主要责任,且此规定仅适用于存续的夫妻关系。
专业解答儿媳是否能分到拆迁款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原房产所有者将继续享有拆迁安置房产。若房产属于父母,需确认他们是否仅赠予子女,若仅赠予儿子,则该房产非夫妻共有,儿媳无法分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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