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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想撤销离婚申请,要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对相关材料存档。
(二)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之后还想离婚,就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06-08 05: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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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申请撤销后能再次申请。
2.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发回执单起30天内,不想离婚的一方可持证件到该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机关核实后发确认单,存档相关材料。
3.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没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若还想离,可重新申请。
2025-06-08 03:5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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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申请撤销后可以再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不愿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存档。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但之后若双方仍有离婚意愿,是能够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的。若在离婚申请撤销及重新申请等过程中,你对相关法律程序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6-08 03:0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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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撤销后能够再次申请。在离婚冷静期内,若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确认并存档相关材料;若冷静期届满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想撤回离婚申请,需在规定的三十日冷静期内,持相关证件到原受理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确保撤回流程合法有效。
2.若冷静期届满后才决定不离婚,虽视为撤回申请,但要清楚这是法定的撤回情形。
3.之后若双方仍决定离婚,需重新准备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按流程进行操作。
2025-06-08 02:4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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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申请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在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内,只要一方不愿离婚,就能持相关证件到原受理机关撤回申请,还需亲自填写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撤回申请进行核实,无误后发放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3)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去申请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
(4)即便申请被撤销或视为撤回,若双方之后仍想离婚,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醒:
重新申请离婚同样要经过冷静期等法定程序。不同离婚情况对应的流程和要求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2025-06-08 02:02: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