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完成后,法院通常会出具以下材料:1. 保全裁定书:这是法院作出的正式法律文书,会载明保全的具体内容和期限。这份文书很重要,建议妥善保管原件。2. 保全费缴纳凭证:法院会出具保全费用缴纳的收据或发票,这是后续可能主张费用的凭证。3. 财产查封/冻结回执:如果是财产保全,执行法院会向协助执行单位(如银行、房管局等)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些单位会出具回执证明保全措施已落实。4. 财产清单:对于实物财产的查封,执行人员会制作查封财产清单,列明被保全财产的具体情况。建议您收到这些材料后:
- 立即核对保全内容是否与申请一致
- 保留好所有文书原件
- 注意保全到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 如果发现保全措施未落实到位,要及时联系承办法官如果后续需要续保或者解除保全,都需要以这些材料为依据来操作。还有其他具体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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