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偏向一方并非都作废。若为双方真实意愿且无法定无效情形,即便权利义务分配不均,合同依然有效。
2.若合同显失公平,比如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撤销后合同自始无约束力。
3.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自始无效。
结论:
合同偏向一方不一定作废,符合法定条件的可撤销或自始无效。
法律解析:
合同偏向一方时,若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法定无效情形,即便权利义务分配不均,合同仍有效。但如果符合显失公平条件,即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订立显失公平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同时,若合同存在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自始无效。
如果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合同偏向一方不一定会作废。若合同体现双方真实意愿,且无法定无效情况,即便权利义务分配不均,合同依然具有效力。
(2)当合同符合显失公平条件,如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3)若合同存在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自始无效。
提醒: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条款,若认为合同显失公平或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应及时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
合同偏向一方不一定作废。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法定无效情形,即便权利义务分配不均合同也有效。但要是符合显失公平条件,如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若存在欺诈、胁迫订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自始无效。
1.对于显失公平合同,受损害方应及时收集对方利用自身不利状况等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2.若发现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权利义务公平合理,避免后续纠纷。
(一)若认为合同偏向一方但无显失公平或法定无效情形,可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二)若合同符合显失公平条件,受损害方应及时收集对方利用自己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三)若合同存在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可向法院主张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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