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人出于亲情自愿带孩子且未约定报酬,子女不给钱不违法,无需支付费用。
(二)若老人与子女达成带孩子的明确协议,约定了报酬,子女需按约定支付费用,否则老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当老人因带孩子产生额外费用,像孩子生活开销等,子女应适当承担。
(四)若子女不按协议支付费用,老人可先和子女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条表明老人与子女关于带孩子报酬等约定协议受法律保护。
老人帮忙带孩子,子女是否给钱需分情况判断。若老人出于亲情自愿带孩子且未约定报酬,子女不给钱不违法。若老人与子女达成带孩子的明确协议并约定报酬,该协议具法律效力,子女需按约定支付费用。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有明确协议但子女不支付费用,老人可先与子女协商,表明自身立场和诉求。
2.若协商不成,老人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对于老人因带孩子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孩子生活开销等,子女应适当承担,这也是履行赡养义务的体现。
结论:
法律未强制子女因老人带孩子必须给钱,若老人自愿帮忙且无报酬约定,子女不给钱不违法;有明确协议约定报酬的,子女需按约定支付。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老人出于亲情自愿帮忙带孩子且未约定报酬,这属于家庭内部的亲情互助,子女不给钱不违反法律。但当老人与子女达成带孩子并支付报酬的明确协议时,该协议受法律保护,子女不支付就构成违约。此外,老人因带孩子产生的额外费用,子女也有适当承担的责任。若遇到此类纠纷,老人可先与子女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这方面有疑问或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帮助。
法律分析:
(1)法律对老人带孩子子女是否必须给钱无明确规定。当老人基于亲情自愿帮忙带孩子且未约定报酬时,子女不给钱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体现了家庭关系中亲情的付出和理解。
(2)若老人与子女就带孩子达成明确协议,约定了报酬等相关事宜,此协议受法律保护。子女有义务按约定支付费用,若不支付,老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3)老人因带孩子产生额外费用,像孩子的生活开销等,子女也需适当承担,这是基于公平和合理的原则。
提醒:
老人与子女最好就带孩子事宜提前沟通并明确约定,避免后续纠纷。若遇到协议履行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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