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按规定确定。法院审查并作裁定期间,举证期限中止。裁定生效后,重新计算。
2.重新计算的举证期限,可由法院指定,不少于十五日,也可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准许。
3.一审答辩期提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法院应重新确定不少于十五日举证期限,当事人同意缩短除外。
结论:
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审查裁定期间举证期限中止,裁定生效后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举证期限可由法院指定(不少于十五日)或当事人协商经法院准许,一审答辩期内提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一般重新确定不少于十五日举证期限,除非当事人同意缩短。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审查并作裁定的过程中,举证期限暂停计算。这是为了保证在管辖权确定前,当事人无需急于举证。当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开始重新计算举证期限。重新计算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法院指定,指定的期限不能少于十五日;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且经过法院准许。对于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为保障当事人举证权利,法院通常会重新确定不少于十五日的举证期限,除非当事人自己同意缩短。如果大家在遇到管辖权异议及举证期限相关法律问题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当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时,法院审查并作裁定期间,举证期限会中止计算。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避免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时就要求其继续举证。
(2)待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举证期限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法院指定,且不得少于十五日;二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准许。
(3)若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在驳回裁定生效后,需依照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不少于十五日的举证期限,除非当事人同意缩短。
提醒: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时,要关注举证期限的变化。不同情况的举证期限确定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具体分析。
1.管辖权异议会影响举证期限。当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并作裁定期间,举证期限中止。裁定生效后,重新计算举证期限。
2.重新计算的举证期限确定方式有两种。一是法院指定,不得少于十五日;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准许。
3.若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在裁定生效后,依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不少于十五日的举证期限,除非当事人同意缩短。
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前应充分考虑对举证期限的影响,合理安排举证事宜。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需及时与对方沟通并获得法院准许。在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要按照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准备证据。
(一)当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期间,举证期限暂时停止计算。
(二)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开始重新计算举证期限。
(三)重新计算的举证期限确定方式有两种,一是由法院指定,且不得少于十五日;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准许。
(四)若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在裁定生效后重新确定不少于十五日的举证期限,除非当事人同意缩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三)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专业解答法院收到管辖权纠纷异议之诉后,应在15日内深入审查并作出书面裁决。若当事人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下级法院应依法作出书面决定,遵循《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专业解答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提出有时间限制,纠纷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若是对管辖权存在异议,需要在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专业解答被告如果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话,那么需要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来进行提出。然后有法院来裁定异议是否成立,异议成立的话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的话,那么会驳回被告的申请。更多关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专业解答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15天,此期限从法院收到案件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法院经过审理后确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的,会将案件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进行审理。
专业解答提管辖权异议时间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上诉期限为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日之内、裁决书之后的十日之内。对法院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限是怎样的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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