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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的执行顺序是怎样

王** 河北-秦皇岛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5.16 03:51:35 496人阅读

连带担保的执行顺序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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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连带担保给予债权人更大的执行自主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时,债权人能自行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是直接让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2)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通常可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3)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存在显著差异。一般担保的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先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无法履行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担责;而连带担保无此限制,债权人选择更自由。

提醒:债权人选择连带担保时,要明确保证人的偿还能力;保证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前,应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与风险,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16 08: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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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债权人而言,在连带担保情形下,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若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若认为向保证人主张更便捷,可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二)对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有特别约定,可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要注意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5-05-16 07:1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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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带担保里,债权人执行顺序自主决定。债务人不履约或遇约定情形,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偿债,也能直接让连带保证人担责。
2.保证人担责后,若无特殊约定,可在担责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拥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且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3.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不同,一般担保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需先执行债务人,连带担保无此限制,债权人选择更自由。

2025-05-16 06:2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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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连带担保中,债权人可自主决定执行顺序,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保证人担责后可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不同,无先诉抗辩权限制,债权人选择更自由。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连带担保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债权人的权利更为灵活,能自行决定是让债务人履行债务,还是让连带保证人承担责任。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无特别约定时,可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同时获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相关权利,不过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与之对比,一般担保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要先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无法实现债权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担责。这种区别体现了连带担保给予债权人更大的保障和选择空间。如果大家在担保相关法律事务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5-16 06:0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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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带担保赋予债权人更大执行选择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可自主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这与一般担保中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不同,后者要求债权人先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无法履行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担责。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另有约定,有权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同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3.为保障自身权益,债权人在设立担保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担保类型。若选择连带担保,可在债务人违约时灵活选择追责对象。保证人在提供连带担保前要充分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承担责任后及时行使追偿权。

2025-05-16 04:3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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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连带债务的执行顺序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1、申请引起连带之债执行程序开始的先决条件是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2、审查。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始执行程序。3、通知。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应立即通知连带债务人,同时告知连带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期限,通知书要送达各连带债务人。

    2024.07.02 14455阅读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

    专业解答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的实现债权顺序是,有签订合同的按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执行,而且不用区分物品担保的类型。在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未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算借债方自己的物品,则优先实行物品担保,如果是他人提供的物品,则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和债权人由债权人自己决定。

    2024.06.06 1944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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