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广州法律咨询 > 广州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未婚先孕,男方不想要孩子可以提出终止妊娠吗?

未婚先孕,男方不想要孩子可以提出终止妊娠吗?

ask****064 广东-广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5.14 06:39:33 390人阅读

未婚先孕,男方不想要孩子可以提出终止妊娠吗

其他人都在看:
广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广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4117条

男方可以提出终止妊娠的想法,但最终决定权在女方。生育权是女方的权利,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如果男方不想要孩子,建议双方好好沟通,了解彼此想法和顾虑。若女方坚持生下孩子,男方需承担抚养义务。要是女方同意终止妊娠,男方应给予一定经济和情感支持。

2025-05-14 06:40:17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232条

不可以,除非双方都同意

2025-05-14 08:48:5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女方未婚先孕终止妊娠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专业解答如果男方存在过错,造成女方人身损害的,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如果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前后未对其生命、身体、健康负基本的关注义务,致女方承受精神痛苦,还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024.09.25 2442阅读
  • 未婚先孕终止妊娠可以让男方赔偿吗

    专业解答如果男方存在过错,造成女方人身损害的,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如果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前后未对其生命、身体、健康负基本的关注义务,致女方承受精神痛苦,还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024.09.28 2539阅读
  • 女方未婚先孕终止妊娠的能不能让男方赔偿

    专业解答如果男方存在过错,造成女方人身损害的,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如果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前后未对其生命、身体、健康负基本的关注义务,致女方承受精神痛苦,还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024.09.23 1896阅读
  • 女方未婚先孕终止妊娠能让男方赔偿吗

    专业解答如果男方存在过错,造成女方人身损害的,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如果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前后未对其生命、身体、健康负基本的关注义务,致女方承受精神痛苦,还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024.08.01 2783阅读
  • 女方未婚先孕终止妊娠后可否让男方赔偿

    专业解答如果男方存在过错,造成女方人身损害的,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如果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前后未对其生命、身体、健康负基本的关注义务,致女方承受精神痛苦,还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024.08.29 2205阅读
  • 孕期遭家暴女方有没有终止妊娠的权利

    2025.04.15 1350阅读
  • 未婚怀孕女方终止妊娠有啥赔偿标准

    2025.04.11 968阅读
  • 孕期离婚女方有权终止妊娠吗

    2025.03.12 1093阅读
  • 女方在怀孕、分娩及终止妊娠离婚时有哪些特殊规定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 “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的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 但是,男方在此期间并不是绝对的没有离婚请求权,法律还有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例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姘居导致怀孕,男方情感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人身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况。 一审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已经怀孕,以后女方发现怀孕而上诉的,在查明事实后,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的起诉,不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024.10.11 949阅读
  • 在女方怀孕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离婚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 “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的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 但是,男方在此期间并不是绝对的没有离婚请求权,法律还有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例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姘居导致怀孕,男方情感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人身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况。 一审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已经怀孕,以后女方发现怀孕而上诉的,在查明事实后,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的起诉,不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024.09.03 1046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