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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利害关系驳回行政复议的资格及其期限?

付** 福建-福州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3.15 18:08:16 7人阅读

经县国土资源局及建设局批准,我们家供销社对其围墙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遭北邻张某阻挡,请问无利害关系驳回行政复议的资格及其期限?如何理解“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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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1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到行政复议中来,并未赋予利害关系人单独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故本案梅某不能单独提起行政复议,原告的请求应予支持。

2018-03-15 18:1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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