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病另一方不拿钱治病,患病方应积极维权。法律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有要求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为解决此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解决。患病方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用,履行扶养责任。
2.诉讼维权。若协商无果,患病方可收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夫妻共同财产证明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3.申请先予执行。在情况紧急、不耽误治疗的情况下,患病方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提前支付部分费用。
法律分析:
(1)夫妻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患病需要扶养,另一方却不拿钱治病时,患病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2)患病方应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提出支付医疗费用的要求,促使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3)若协商无果,患病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要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如诊断证明能证明患病情况,医疗费用清单可确定费用金额,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有助于保障权益。
(4)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患病方还能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此确保能及时获得部分费用用于治疗。
提醒: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不同的案情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律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协商解决:患病方与对方心平气和沟通,明确提出支付医疗费用以履行扶养义务的要求。
(二)诉讼维权:协商不成,患病方作为原告,收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夫妻共同财产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三)申请先予执行:若情况紧急,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让对方提前支付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1.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责任,一方患病另一方不掏钱治病,患病方有多种维权途径。
2.患病方可以先和对方沟通,要求支付医疗费用。
3.若协商没用,患病方可以收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4.情况紧急时,患病方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让对方提前付部分费用。
结论:
夫妻一方有病另一方不拿钱治病,患病方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当遇到一方患病另一方不拿钱治病的情况,患病方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用以履行扶养义务。若协商无果,患病方可以作为原告,收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夫妻共同财产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用于治病。若情况紧急,为不影响治疗,患病方还能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让对方提前支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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