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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申请行政复议书向什么机关递交?

李** 广东-中山 维权技巧咨询 2018.03.15 12:42:44 3099人阅读

因为国家的规划我们敬爱属于拆迁范围,我们不满拆迁决定想申请行政复议,拆迁申请行政复议书向什么机关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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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房屋征收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如果是违建拆除可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上面是拆迁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8-03-15 12:5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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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面是拆迁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8-03-15 12:4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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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有什么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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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4 11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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