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控制方面
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的总投资控制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可能会引发索赔。
2.进度控制方面
由于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业主才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因此,开工日期不可能太早,建设周期会较长。
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上的应用。
3.
质量控制方面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4.
合同管理方面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施工总承包商签约,因此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将会减小。
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而采用所
谓的“费率招标”。“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以上就是具体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特点。
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
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实际上这类合同是将勘察、设计和施工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向业主负责。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人与其各自的分包人就工作成果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又称为平行发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常见与大型工业建筑安装工程。现在在房地产开发中,这一类合同有增多的趋势。
3、特许经营协议
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授予承包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并自费经营和维护,向(地方)政府出售项目产品或服务,收取价款或酬金,期满后将项目全部无偿移交政府的工程承包模式,形式有BOT、BT等多种具体形式,操作形式比较复杂。这类合同在大型基础建设中使用较多,比如说高速公路、电厂、隧道等。以上就是具体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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