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用合同、公章等进行金融违法犯罪的行为,在上述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存在着利但是,由于等行为与循环放贷这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可以分开加以认定的。根据案件中穿插着违法、违规的事实存在,所签订的数份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并非合同认定无效后借款人的民事责任后果就一定能够免除。
2018-03-14 17:36:51 回复
你好,
1、在一般情况下,利用假公章签合同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对于伪造公司印章合同效力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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