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虽未统一境内结算赌资认定的具体金额标准,但有常见认定方式。现场查获的用作赌注和换取筹码的款物,以及网络赌博按投注或赢取点数乘以每点实际代表金额认定赌资。参赌者赢取财物、开设赌场者收取的服务费等也属赌资。不同地区结合实际,参考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案件证据综合判断。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国家层面加快制定统一的赌资认定标准,减少地区差异和司法实践的不确定性。
2.司法机关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对赌资认定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远离赌博活动,避免陷入违法风险。
法律分析:
(1)境内结算赌资目前无明确统一的具体金额认定标准。现场查获的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都可算入赌资范畴。
(2)对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赌博犯罪,赌资数额按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认定。
(3)参赌者已赢取的财物同样属于赌资,在开设赌场等涉赌案件里,开设赌场者收取的服务费等也能认定为赌资。
(4)不同地区会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认定赌资,司法机关在实务中会结合具体案件证据综合判断赌资数额。
提醒: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赌资会被依法处理。若涉及赌博相关法律问题,因各地认定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面对境内结算赌资认定时,对于现场查获的物品,要区分用作赌注的款物和换取筹码的款物,准确进行记录统计。
(二)对于网络赌博,保留好网络投注或赢取点数及每一点实际代表金额的相关证据,以便准确认定赌资。
(三)参赌者要留意自己赢取财物的情况,司法机关在认定时可能会将其纳入赌资。
(四)在涉及开设赌场案件中,要关注开设赌场者收取服务费等情况,这也可能被认定为赌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1.法律未明确统一境内结算赌资认定金额标准。
2.现场赌注款物、换筹码款物,网络赌博按投注或赢取点数乘每点代表金额算赌资。
3.参赌者赢取财物、开设赌场者收取的服务费等也算赌资。
4.各地结合实际,参考相关解释和实践认定赌资,司法机关会结合证据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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