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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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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是哪些

马** 云南-普洱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4.25 10:13:37 456人阅读

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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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对于一方婚前财产,要保存好相关的购买凭证、产权证明等,以证明财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前。
(二)因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补偿时,要明确赔偿项目和性质,确保款项专属于一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财产的,应留存好相关书面文件,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
(四)对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保留好购买记录,证明该物品仅供一方使用。
(五)对于其他应归一方财产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能证明财产归属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5-04-25 15: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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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都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这些财产界定能明确家庭成员财产权益,减少纠纷。
2.对于一方婚前财产,结婚登记前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可证明财产取得时间。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赔偿协议、医院证明等能证明款项性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相关遗嘱、赠与合同是关键证据。一方专用生活用品,购买凭证、使用记录等可证明。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需依据具体事实收集相应证据。处理财产问题时,要准确收集和保存证据,依据证据和法律准确判断财产归属。

2025-04-25 13:3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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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其在结婚前已取得,自然归个人所有;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因与特定人身相关,具有专属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个人属性,仅供一方使用;而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明确这些财产的界定,能清晰划分家庭成员的财产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实际生活中,财产问题较为复杂,若遇到财产归属判断的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解决问题。

2025-04-25 13:2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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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个人获得的,归个人所有。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因与人身相关,属一方专有。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按当事人意愿分配。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具有个人属性仅供一方使用。
5.其他归一方的财产,要结合实际情况认定。明确这些财产归属能减少家庭财产纠纷,处理时需依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判断。

2025-04-25 13:0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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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个人取得的,其所有权归个人,即便结婚也不转变为家庭共同财产。这是基于财产取得时间和个人所有的属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与受害者个人紧密相连,只能专属于一方,不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分割。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了财产所有者的意愿。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个人属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认定,这为一些特殊情形下财产归属提供了灵活性。

提醒:在认定这些财产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婚前财产证明、遗嘱或赠与合同等。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分析。

2025-04-25 11:41:41 回复

对于什么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是哪些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果结婚多年,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可按共同财产对待。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确认的,视为共同财产。3.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加以区别。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区别明白了什么是家庭共同财产,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之后,二者应该怎么区分就比较容易了。我给您举个例子,如果您是一位女士,当您嫁给您老公之后,一直跟他的家人生活在一起,共同为这个家出钱、出力,所得的收入用于整个家庭的消费,并且家庭成员不分彼此,那么从您嫁入他们家开始起,整个家庭成员的收入所得均为家庭共同财产,其中包括了您夫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您事先就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了约定,那么约定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对自己的私有财产也有约定,那么约定的财产不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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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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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按照相关理论,房产应为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但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父亲的名字,则父亲有权独自处置。此外,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如国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县级政府可征用房屋。这些公共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保障性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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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要如何分割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要如何分割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8 166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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