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抚州法律咨询 > 抚州离婚法律咨询 >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赵** 江西-抚州 离婚咨询 2025.04.24 05:05:10 470人阅读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抚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抚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对于处于怀孕、分娩后一年、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女性,其配偶若要起诉离婚,需等上述期限过后,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
(二)之前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应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三)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若不属于事实婚姻,仅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不行,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时可起诉。
(四)起诉离婚必须由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进行,他人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5-04-24 10:48:02 回复
咨询我

在起诉离婚程序中,存在多种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法院出于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维护司法秩序等多方面考虑,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离婚诉讼不予受理。

具体情形有:
1.女方在孕期、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不受理,除非女方提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此规定是为保护女方和胎儿、婴儿权益。
2.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受理,避免当事人随意频繁启动诉讼。
3.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仅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则会受理。
4.原告主体不适格,即非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起诉,法院不受理。

建议当事人起诉离婚前,先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受理条件,避免浪费时间和司法资源。

2025-04-24 09:19:0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起诉离婚时,存在女方孕期等特定时期男方起诉、特定离婚案件原告短时间内再起诉、未办结婚登记仅诉解除同居关系、原告主体不适格等情形,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为保护女方权益,限制男方提出离婚,不过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必要的情况除外。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避免司法资源浪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仅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则会处理。而起诉离婚需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在起诉离婚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或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04-24 07:39:57 回复
咨询我

起诉离婚时,法院有以下不予受理的情形:
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提离婚,法院通常不受理,女方提或法院认为必要的除外。
判决不准离、调解和好或原告撤诉的离婚案,无新情况理由,原告半年内再起诉,法院不受理。
未办结婚登记同居,非事实婚姻仅诉解除同居,法院不受理,涉及财产子女纠纷除外。
原告非婚姻当事人本人,主体不适格,法院不受理。

2025-04-24 06:48:1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为保护孕期、分娩后及终止妊娠后女性权益,法律规定该特殊时期男方一般不得提离婚,法院通常不予受理,不过女方提或法院认为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情况除外。
(2)对于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及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半年内再起诉,法院不受理,以防止当事人随意重复起诉。
(3)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非事实婚姻仅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则会处理。
(4)起诉主体须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若原告主体不适格,法院不予受理。

提醒:起诉离婚需注意这些不予受理情形,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04-24 06:23:0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很多,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但要进行离婚时,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协议离婚的程序: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诉讼离婚的程序:1、提讼。2、递交状。3、通知当事人。4、开庭审理。5、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条文内容介绍】本条是对一方要求离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三类离婚纠纷: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虽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3.夫妻双方虽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协商一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当然,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采用登记离婚的方式,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相对于登记离婚,诉讼离婚要求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纠纷。在离婚诉讼中,不仅要解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还要解决准予离婚时的诸多法律后果问题,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

您好,关于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很多,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但要进行离婚时,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协议离婚的程序: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诉讼离婚的程序:1、提讼。2、递交状。3、通知当事人。4、开庭审理。5、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条文内容介绍】本条是对一方要求离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三类离婚纠纷: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虽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3.夫妻双方虽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协商一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当然,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采用登记离婚的方式,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相对于登记离婚,诉讼离婚要求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纠纷。在离婚诉讼中,不仅要解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还要解决准予离婚时的诸多法律后果问题,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行政复议程序前置的情形包括哪些1、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于2021年2月2日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可以提请裁决的审计决定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其他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本条复议前置的规定,依据的是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该前置的规定已经被《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所废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6、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7、工伤保险案件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8、对价格违法的处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20条规定: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包括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2.25 1848阅读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等等。

    2024.08.27 2354阅读
  • 诉前财产保全不予受理裁定的情形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诉前财产保全不予受理裁定的情形包括:没有非争议的财产、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等。在审判实践中,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由立案庭审查处理,申请人申请后,法院可以对申请人说此种情况不紧急,可以先立案,然后进行诉讼保全。

    2024.08.27 4213阅读
  •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除外;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9.07 2054阅读
  •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2024.08.03 1505阅读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包括哪些

    2025.07.29 1445阅读
  •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解析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但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等。

    2025.05.27 1200阅读
  •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解析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但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等。

    2025.05.20 1050阅读
  • 劳动仲裁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2025.05.17 1304阅读
  •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解析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但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等。

    2025.05.05 146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