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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未遂认定标准包含什么

苏* 安徽-芜湖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4.17 15:00:39 494人阅读

共同犯罪未遂认定标准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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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观判定:各犯罪人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清楚自己在和他人一起犯罪,对犯罪后果或是希望发生,或是持放任态度。

2.客观判定:共同犯罪行为是一个整体,各犯罪人的行为相互配合,目标一致;犯罪行为未得逞,没达到既遂状态,结果犯需法定危害结果没出现,行为犯需犯罪行为未完成;未得逞是因为外界阻力、第三人阻止等意志以外的原因。符合上述条件,可认定为共同犯罪未遂。

2025-04-17 19:4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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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共同犯罪未遂的认定需主客观因素兼备,主观上各共犯有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共同犯罪行为是有机整体、未得逞且因意志以外原因导致。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共同犯罪的认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主观层面,各共犯需有共同犯罪故意,他们要认识到与他人协作实施犯罪,且对危害结果有希望或放任态度。客观上,共同犯罪行为构成有机整体,各共犯行为相互配合指向同一目标;同时,犯罪行为未得逞,不同犯罪类型判断得逞的标准不同,结果犯看法定危害结果是否发生,行为犯看犯罪行为是否完成;并且未得逞是因意志以外原因。只有当主客观条件都满足时,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未遂。若遇到涉及共同犯罪未遂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和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4-17 18:1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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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犯罪未遂认定要兼顾主客观因素。主观上,各共犯存在共同犯罪故意,不仅认识到自己与他人协同实施犯罪,还对共同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2.客观方面,共同犯罪行为需构成有机整体,各共犯行为相互配合,指向同一犯罪目标;共同犯罪行为未得逞,即未达既遂状态,判断得逞与否因犯罪类型而异,结果犯需法定危害结果未发生,行为犯需犯罪行为未完成;未得逞是因意志以外原因,如外界阻力、第三人阻止等。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司法人员应全面审查证据,准确判断各共犯主观故意内容;对于客观方面,严格按照不同犯罪类型标准判断是否得逞,并明确未得逞原因。同时加强对司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其对共同犯罪未遂认定的能力。

2025-04-17 17:2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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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共同犯罪未遂的认定需主客观因素相结合。主观上,各共犯存在共同犯罪故意,不仅意识到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还对危害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这体现了共犯在主观意识层面的一致性。
(2)客观方面,共同犯罪行为是有机整体,各共犯行为相互配合、指向同一目标。并且共同犯罪行为未得逞,即未达既遂状态。对于不同犯罪类型,判断得逞与否标准不同,结果犯需法定危害结果未发生,行为犯需犯罪行为未完成。
(3)未得逞的原因必须是意志以外的,如外界阻力、第三人阻止等不可控因素。当主客观条件同时满足,才可认定为共同犯罪未遂。

提醒:
共同犯罪未遂的认定复杂,不同案情判断标准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4-17 16:1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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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方面判断:确认各共犯是否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是否认识到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以及对危害结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态度。可通过共犯之间的交流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

(二)客观方面判断:
1.审查共同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有机整体,查看各共犯行为的关联性和配合情况,是否都指向同一犯罪目标。
2.依据不同犯罪类型判断是否未得逞。对于结果犯,看法定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对于行为犯,确定犯罪行为是否完成。
3.查明未得逞是否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收集外界阻力、第三人阻止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5-04-17 15:21:19 回复

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罪的共犯如何认定,有哪些处罚情节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故意;四是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2、共同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3、共同属于情节较重范畴。在混合共同犯罪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共同侵犯公共财物的案件的定罪,不能一概都定为贪污罪,只有当各共同犯罪人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时才能以罪的共犯论处;若没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而是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就只能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论处。有哪些处罚情节我国刑法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的总数额处罚。第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计算集团预谋的以及所得的全部赃款、赃物的总额。因为在集团犯罪中,有的首要分子可能并没有参与或直接实施全部活动,有的甚至只是指挥、策划,具体的行为一次也没有参与或直接实施。当然,对于集团中个别成员于犯罪集团意志之外而实施的个人行为,其应当排除在首要分子负责的总数额之外。第二,对犯罪集团的一般主犯和一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主犯,应当计算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行为涉及的犯罪总额。第三,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计算其参与的行为所涉及的犯罪数额。以上数额的确定,只是为选定各共犯所应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确立了标准。为了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对各共犯除了按照上述犯罪总额定罪处刑外,还有必要考虑各共犯的分赃数额大小,即个人所得赃款、赃物的多少。一般在共同犯罪中都会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根据行为人在犯罪中起的作用不同,法律也是给予了相应的处罚。这也坚持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因为是涉及到金钱的犯罪,往往在进行处罚的时候都是会涉及的数额。数额越大的大,承担的责任就会越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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