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房子被县级国土局纳入城市整改区域,马上就要拆除,但是我们的赔偿款还没下来,我们全家没地方住,我们对县级国土局行政复议机关做出的行政复议行为不服,我们想问问网友该如何做呢?
您好,对县级国土局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你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或是上级国土局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机关开通的电子邮件、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未按照前款规定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自行政复议机构实际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算期限。
对国土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国土部门提起复议,以上就是对您县级国土局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该怎么办的问题的回答,望采纳!
2018-03-12 17:10:38 回复
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和申诉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不服的话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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