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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担保有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起6个月;主债务履行期不明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宽限期满起算。
2.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法定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免责。一般保证,债权人未起诉或仲裁债务人,保证人免责;连带保证,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也免责。
2025-04-07 07:4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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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期限,担保期限可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有法定计算方式,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合同中担保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在保证期间内,不同保证方式有不同要求,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无需担责。这是为了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如果您在借款合同担保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解答和帮助。
2025-04-07 06:5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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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明确期限规定。担保期限可由双方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的,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宽限期届满起算。
2.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不再担责。一般保证中,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也免责。
3.为保障债权实现,债权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并密切关注保证期间。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以法定方式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疏忽期限而导致保证人免责。
2025-04-07 05:4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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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借款合同担保方的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是法律的补充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合理权益。
(2)当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这种计算方式更贴合实际情况。
(3)保证期间对债权人主张自己的权利至关重要。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然保证人不再担责。
提醒:
借款合同涉及担保时,债权人和保证人应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按法定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保证人免责。不同案情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7 03:5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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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借款合同时,债权人和保证人应明确约定担保期限,避免出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减少后面纠纷。
(二)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债权人应及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设定宽限期,以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三)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要根据保证方式,依法定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一般保证需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需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5-04-07 03:28: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