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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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30天冷静期后不能直接领证。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30天内,任一方反悔,持相关证件就能撤回申请。
2.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审查符合条件,才会登记发证。
3.若冷静期结束30天内双方没共同去申请,就视为撤回申请,得重新走离婚流程。
结论:
离婚30天冷静期后不是直接领证,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且审查符合条件才发离婚证,未共同申请则视为撤回需重新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设置了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内,只要一方反悔,就能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必须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登记并发证。若这30天内双方没共同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走流程。可见,离婚30天冷静期后并非直接领证这么简单。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离婚30天冷静期后不会直接领证。法律设立冷静期旨在让夫妻有时间慎重考虑离婚决定,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这保障了婚姻关系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
2.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登记发证。这一规定确保双方是在冷静理性状态下做出离婚决定。
3.若冷静期届满30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视为撤回申请,需重新走流程。这避免了冲动离婚,维护了婚姻的稳定性。
建议:夫妻在申请离婚前应充分沟通思考,冷静期内可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帮助。申请领证时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避免因错过时间需重新申请。
法律分析:
(1)离婚设置了30天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这期间给双方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只需持相关证件即可办理。
(2)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符合的才会登记并发证。
(3)如果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并走完整流程。
提醒:
离婚冷静期及后面申请发证时间规定严格,双方要把握好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时间需重新申请。不同家庭情况复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要慎重考虑婚姻关系,若有一方想反悔,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以确保顺利办理。
(三)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共同申请离婚证,要提前规划,若决定继续离婚,后面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经历整个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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