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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pub****699 江苏-镇江 其他咨询 2025.04.04 08:18:03 397人阅读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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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61950条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除了法定监护人外,其他符合条件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组织也可成为监护人。若涉及相关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该项规定,以确定监护关系。

2025-04-12 08:5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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