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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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先弄清楚债务性质。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怕女方净身出户,也得一起分担。像为维持家庭日常开销、共同做生意等产生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要连带还钱。就算离婚协议写了女方净身出户且不担债,这只在夫妻间有效,没法对付债权人,债权人仍能找女方要钱。
要是男方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女方不用分担。净身出户和担不担债没必然关系,关键看是不是共同债务。
结论:
净身出户与是否分担债务无必然联系,关键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债务。对于此类债务,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使离婚协议约定净身出户一方不承担债务,该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依然可要求其承担相应份额。而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分担。清楚债务性质,才能准确判断是否需承担责任。要是对债务承担问题有疑惑,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净身出户的女方是否分担债务取决于债务性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围绕共同生活需要,像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都在此列。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离婚协议约定女方净身出户且不担债,此约定只在夫妻间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要求女方担责。而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分担。
为避免后面纠纷,建议: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重大债务的产生明确用途及性质,做好书面记录。
2.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若涉及夫妻双方,要求夫妻共同签署借款协议,明确债务性质。
3.离婚时,对于债务分担问题,在离婚协议中详细、准确地约定,并留存相关证据,以备后面查证。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界定很关键。为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况下,即便女方净身出户,也需分担债务。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离婚协议中关于女方净身出户且不承担债务的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无法对债权人产生约束力。债权人依旧可以要求女方承担应有的债务份额。
(3)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分担。净身出户和债务分担没有必然联系,核心在于债务性质。
提醒:
判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很重要,处理债务问题要注意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债务情况。
(一)要确定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日常的衣食住行费用支出等,这类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查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共同投资生意产生的债务,这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若男方以个人名义借债,且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巨额的个人消费借贷,女方通常无需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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