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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主债权转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罗* 海南-三沙市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3.27 14:30:09 428人阅读

什么情况主债权转让证人不再承担保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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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债权转让时,在特定情形下保证人可能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且债权人转让债权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受让人免责。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却未通知保证人,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原保证关系不变,但可能引发后面追偿争议,使保证责任承担存疑。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即便债权转让,保证人也无需向受让人担责。
2.为避免此类问题,债权人转让债权前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若有禁止转让约定则需谨慎操作。转让债权时要及时通知保证人,确保转让对其产生效力。债权人还需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保障自身权益。

2025-03-27 19: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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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此时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基于保证人与原债权人的特定约定和信任关系,未经同意转让债权打破了这种关系。
(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却未通知保证人,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原保证关系不变。但未通知可能影响后面追偿等问题,使保证责任承担存在争议。通知保证人是为了保障其知情权和后面抗辩等权利。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即便债权转让,保证人也无需向受让人担责。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限制。

提醒: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注意与保证人的约定,及时通知保证人;保证人要明确自身责任范围和保证期间。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27 19:3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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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担责或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避免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担责。
(二)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时,务必及时通知保证人,防止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避免后面追偿等出现问题。
(三)债权人要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按法定方式向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保证期间届满后,即便债权转让,保证人也无需向受让人担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5-03-27 18:0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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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转让时,以下情形保证人或不再担责:
若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只为特定债权人担保或禁转债权,债权人转让未经书面同意,保证人对受让人免责。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转让对其不生效,原保证关系不变,但可能影响追偿,责任承担存争议。
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按法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即便债权转让,保证人也无需向受让人担责。

2025-03-27 16:5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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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主债权转让时,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有特定约定且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未通知保证人、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可能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受让人可不再担责,这是尊重当事人约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虽原保证关系不变,但可能引发后面追偿争议。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债权转让后也无需向受让人担责。在债权转让及保证责任问题上情况复杂,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3-27 15:55:40 回复

主债权转让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需要。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主债权转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担保法》第25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银行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首先,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其次,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再次,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最后,主债权的转让不得违反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比如主合同约定,债权转让须经过主债务人的同意而实际上主债权人转让主债权时未经主债务人的同意,而主债务人又未加以追认,或者主债权人与担保银行在保函中约定,主债权的转让必须经银行的同意,但主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却未征得银行同意,银行又拒绝追认。在上述情形下,主债权的转让对担保银行就鞭长莫及了。3、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一般来说,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担保银行的责任承担。很显然,有一担保债权的从属性。一般而言主债权转让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只有在很少的情况下比如说担保人和主债权人事先约定才可以不用随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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