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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判管制吗?

ask****732 江苏-苏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3.23 23:50:20 446人阅读

开设赌场判管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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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不一定判管制,要视具体情节而定。情节较轻可能判管制,严重的会判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律师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了解详细情况,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2025-04-03 01:22:51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2118条

有刑事案件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律师

2025-03-24 09:5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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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6535条

你好,可以说一下情况

2025-03-24 09:4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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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8668条

你好,你这边有什么事情具体说一下

2025-03-24 08:5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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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看金额,还有证据

2025-03-24 08:2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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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1143条

你好,具体情况这边说下

2025-03-24 08:1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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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设赌场需要根据涉案金额,获利等综合认定

2025-03-24 07:40:24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1491条

具体什么问题详细沟通

2025-03-24 06:5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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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34条

开设赌场罪可能判管制,具体需要结合涉及的量刑情节和地方量刑标准确定,如有辩护委托需求,建议联系我方律师详细咨询,及时跟进。

2025-03-24 01:1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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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赌博行为,属于行政案件的进行拘留、罚款。构成刑事案件的,根据案情可处有期徒刑、可处拘役、管制。具体由法官裁定。  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三、《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lt;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gt;》(2010年8月31日公通字[2010]40号)为依法惩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三、关于网络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四、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赌博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赌博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赌博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地等。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网络赌博案件,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办案单位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五、关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侦查机关对于能够证明赌博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网站页面、上网记录、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交易记录、电子账册等电子数据,应当作为刑事证据予以提取、复制、固定。侦查人员应当对提取、复制、固定电子数据的过程制作相关文字说明,记录案由、对象、内容以及提取、复制、固定的时间、地点、方法,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并由提取、复制、固定电子数据的制作人、电子数据的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附所提取、复制、固定的电子数据一并随案移送。对于电子数据存储在境外的计算机上的,或者侦查机关从赌博网站提取电子数据时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或者电子数据的持有人无法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的,应当由能够证明提取、复制、固定过程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记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对提取、复制、固定有关电子数据的过程拍照或者录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第四十三条[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上是对开设赌场罪管辖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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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开设赌场罪的上线人员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专业解答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官员,处罚力度会根据其角色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官员在赌场的组织中起到了关键的领导作用,那么他可能会面临长期监禁和高额罚款等严厉的法律后果。如果官员在赌场的组织中起到的作用较小或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那么他可能会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但是,无论官员在赌场的组织中扮演什么角色,他都需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2024.10.12 1957阅读
  • 开设赌场罪可以判管制刑吗

    专业解答开设赌场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允许判处较轻的管制刑罚。要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小,被告人也有悔过的表现,那么管制就有可能。具体怎么判,得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像是经济损失、参赌人数,还有主观恶意这些。

    2024.10.09 138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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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在处理设赌场所涉嫌的刑事案件时,确实存在从轻处罚的可能性。但这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且犯罪嫌疑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等。然而,在实际的刑罚裁决中,必须综合考虑很多复杂因素,比如赌场的规模、非法获利的多少、参赌人数的多少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

    2024.10.08 1073阅读
  • 开设赌场罪经营管理者怎么判

    专业解答开设赌场罪的经营管理者会受到严厉制裁。一般来说,他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加收罚金。具体刑期将根据赌场的规模、经营时间、参与人数、赌资、利润以及犯罪者的认罪态度和前科等因素来综合决定。

    2024.10.08 1265阅读
  • 开设赌场罪管理者判刑吗

    专业解答开设赌场罪的管理人员,对赌场活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常被视为共犯并面临法律严惩。这些管理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在判决时,会考虑赌场规模、运营时长、获利情况以及管理者作用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刑事责任。这些管理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无一例外。

    2024.10.07 157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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