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情形下:
小股东遇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却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这些情况,且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要在决议通过60日内和公司协商股权回购事宜。若协商不成,需在90日内向法院起诉。
(二)约定情形下:
仔细查看公司章程或股东间协议,若有股权回购约定且回购条件达成,小股东就能按照约定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小股东让公司回购股权分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况。
2. 法定情形中,满足以下条件公司需回购: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可分利却五年不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或有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小股东反对这些决议,60 天内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 90 天内可起诉。
3. 约定情形下,章程或股东协议有回购约定且条件达成,小股东可按约定要求公司回购。
结论:
小股东让公司回购股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法定情形需满足特定条件且对相关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按规定时间协商或起诉;约定情形则依公司章程或股东间协议约定且条件成就即可要求回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定情形下,公司出现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这些情况,小股东投反对票后,可在决议通过60日内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90日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回购。而约定情形里,只要公司章程或股东间协议有股权回购约定且条件达成,小股东就能依约要求公司回购。这两种情形为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途径。若您在公司股权回购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小股东让公司回购股权分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小股东对这些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可在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约定情形则是若公司章程或股东间协议有股权回购约定,且回购条件成就,小股东可依约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为保障小股东权益,建议如下:
1. 小股东应密切关注公司经营与决策,及时行使权利。
2. 协商时积极协商,保留证据。
3. 制定公司章程或协议时,明确股权回购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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