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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合同文本的条款分通用和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不能修改的,而专用条款是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
2018-03-09 06:5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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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是建设工程委托合同专用条件是什么的解答。
由于标准条件适用于所有的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因此其中的某些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需要在签订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时,就地域特点、专业特点和委托监理项目的特点,对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如对委托监理的工作内容而言,认为标准条件中的条款还不够全面,允许在专用条件中增加双方议定的条款内容。
所谓“补充”是指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明确规定,在该条款确定的原则下,在专用条件的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使两个条件中相同序号的条款共同组成一条内容完备的条款。如标准条件中规定“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这就要求在专用条件的相同序号条款内写入应遵循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的名称,作为双方都必须遵守的条件。
所谓“修改”是指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程序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认为不合适,可以协议修改。如标准条件中规定“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如果委托人认为这个时间太短,在与监理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专用条件的相同序号内延长时效。
2018-03-09 06:4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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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相互信任,是双方签订委托合同的基础。
(2)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指令,以委托人的名义和所交纳的费用,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承认受托人为处理受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否则委托人不承担有关责任。
(3)委托合同视情况签订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有偿或无偿,主要看委托人是否向受托人支付报酬而确定。
(4)委托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为了使合同增强严肃性,一般应以书面形式。
2020-12-01 21:18: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