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担保人是否担责与担保类型有关。一般保证时,债务人还不出钱,债权人要先通过诉讼等向债务人追偿,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保证人才担责。
2.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债权人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
3. 多个保证人时,有约定份额按约定担责;无约定份额,债权人可找任一保证人担责。具体按担保合同判断。
结论:
担保人是否担责及如何担责取决于担保类型和合同约定,有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之分,多个保证人时责任承担也因约定而异。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先对债务人进行诉讼或仲裁追偿,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多个保证人时,按约定份额担责,无约定债权人可要求任一保证人担责。因此,担保责任的判定需依据具体的担保合同。若你在担保方面有疑问,想明确自身责任,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担保类型决定担保人是否担责及担责方式。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先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才担责。
(2)连带责任保证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3)多个保证人时,有约定份额按约定承担;无约定份额,债权人可要求任一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判断担保人责任需依据担保合同。
提醒:
签订担保合同前要明确担保类型和责任,不同情况担责差异大,案情复杂时建议咨询分析。
(一)明确担保类型:仔细查看担保合同,确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先对债务人追偿且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保证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
(二)确定保证份额:若有多个保证人,看合同有无约定保证份额。有约定按约定份额承担,无约定债权人可找任意一个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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