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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支付工资怎么办

薛* 宁夏-吴忠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3.14 14:34:33 349人阅读

公司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支付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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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故意拖延或无理拒付工资,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且可要求赔偿金。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劳动者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先尝试与公司协商,明确表达支付工资的要求并保留协商记录,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
    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其行政权力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争取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
    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支付应付金额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2025-03-14 20:45: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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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公司故意拖延或无理拒付工资时,劳动者与公司协商是基础途径。通过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保留记录,能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都可作为有效凭证。
(2)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这是借助行政力量保障劳动者权益。
(3)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能和平解决纠纷。
(4)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5)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这是劳动者维权的最后司法保障。
(6)劳动者还可依法要求公司支付应付金额一定比例的赔偿金,这是对公司违法行为的惩罚。

提醒: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各类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14 19:0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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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公司协商时,劳动者要明确表达支付工资诉求,并留存聊天记录、邮件等协商证据。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
(三)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事实。
(四)调解不成申请仲裁,按要求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15 日)内向法院起诉。
(六)依据法律规定,可要求公司支付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5-03-14 17:5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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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故意拖欠或拒付工资,劳动者可这样维权:
1. 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及时付工资并留好协商记录。

2. 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3. 也能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协议。

4. 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必经程序。

5. 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情况,可起诉。

6. 依法可要求公司付一定比例赔偿金。

2025-03-14 16:1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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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故意拖延或无理拒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还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公司支付工资是其法定义务,故意拖延或拒付工资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维权时,先与公司协商保留记录,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也能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仲裁是必经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情况,可向法院起诉。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应付金额一定比例的赔偿金。若您在工资支付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对维权途径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14 15:23:46 回复

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借故拖延或者拒绝,那么你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方式,结清工资让他走人。与其让他拖着,不如干脆点,要知道,不签劳动全同单位付出的成本是很高的,他应该是想得到双倍工资。在没有劳动合同之前不给办工作证。1、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都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因此,各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作用,人力资源部门要与工会密切配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促使用人单位加强用工自律,提高吸引力。使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自觉行动。2、实行人性化管理,适时向劳动者发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部分用人单位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要求在入职当天立即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这样做给劳动者的感觉是一种被迫无奈之举,即使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实践中,较成功的做法是:在劳动者入职后一般7到15天之内,给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岗位了解和认识的过程,其时这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在这期间发现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不用在发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将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及所要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一并送达劳动者手中,让劳动者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确认,送达后,要给劳动者留有3至5天的协商期,这期间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劳动者提出相关政策的解答,工会部门要有专人协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及时终止不愿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协商期满,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会人员到场,履行签字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带着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鉴证,然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1份留存备查。对于不愿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向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要求劳动者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确认,并请工会到场做见证人。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因此,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时一定不要漏项,不要怕麻烦,并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上签字。5、加强证据收集、整理、存档工作。“证据”是处理劳动纠纷的基石,用人单位必须提高证据意识,加强证据收集存档工作。这是用人单位预防劳动争议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凡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发出“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用人单位都应当收集、整理劳动者签收的送达回执,作为证据进行存档。

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借故拖延或者拒绝,那么你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方式,结清工资让他走人。与其让他拖着,不如干脆点,要知道,不签劳动全同单位付出的成本是很高的,他应该是想得到双倍工资。在没有劳动合同之前不给办工作证。1、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都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因此,各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作用,人力资源部门要与工会密切配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促使用人单位加强用工自律,提高吸引力。使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自觉行动。2、实行人性化管理,适时向劳动者发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部分用人单位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要求在入职当天立即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这样做给劳动者的感觉是一种被迫无奈之举,即使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实践中,较成功的做法是:在劳动者入职后一般7到15天之内,给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岗位了解和认识的过程,其时这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在这期间发现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不用在发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将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及所要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一并送达劳动者手中,让劳动者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确认,送达后,要给劳动者留有3至5天的协商期,这期间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劳动者提出相关政策的解答,工会部门要有专人协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及时终止不愿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协商期满,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会人员到场,履行签字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带着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鉴证,然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1份留存备查。对于不愿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向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要求劳动者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确认,并请工会到场做见证人。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因此,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时一定不要漏项,不要怕麻烦,并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上签字。5、加强证据收集、整理、存档工作。“证据”是处理劳动纠纷的基石,用人单位必须提高证据意识,加强证据收集存档工作。这是用人单位预防劳动争议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凡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发出“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用人单位都应当收集、整理劳动者签收的送达回执,作为证据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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