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他母亲生病了,在医院里那就需要一笔钱来做手术,她就把房子抵押了,现在遇到了问题,抵押合同无效最高院的规定有什么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其监护人同时在场并签字确认的,视为监护人的认可,抵押担保有效
2抵押人出具空白合同,在抵押合同上盖章并且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该抵押合同并不无效
你好,抵押合同无效最高院的规定如下,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018-03-07 18:19:50 回复
关于最高院工程合同解释的回答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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