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进行商业活动订立合同时,务必谨慎决定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解决纠纷。因为一旦选定仲裁,法院就不会再管这个事儿了。
(二)若选择仲裁,要清楚仲裁裁决作出就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能再就同一纠纷折腾。
(三)要是发现仲裁裁决有法定撤销的情况,像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的事根本不在仲裁协议规定范围内等,赶紧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后就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通常,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起诉。这源于“或裁或审”与“一裁终局”规则。
“或裁或审”即签合同时,要在仲裁与诉讼协议里选一个。选了仲裁,法院就不管这纠纷了。“一裁终局”指裁决作出就生效,约束双方,不能再就同一事仲裁或起诉。
但有特殊情况。要是能证明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况,像没仲裁协议等,可向中院申请撤销。撤销后就能向法院起诉。
结论:
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提诉讼,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解析:
“或裁或审”原则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在仲裁与诉讼协议中择一,选了仲裁就排除法院管辖权。“一裁终局”表明仲裁裁决作出即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不得再就同一纠纷仲裁或起诉。但要是有证据显示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像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超出协议范围等,能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后,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严谨复杂,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若想进一步了解自身权益和处理方式,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通常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提诉讼,这源于“或裁或审”与“一裁终局”原则。“或裁或审”保障当事人自主选择纠纷解决途径,选定仲裁就排除法院管辖,确保程序唯一性;“一裁终局”使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约束双方,避免重复处理。
为更好遵循这些原则,有如下建议:
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谨慎考虑选择仲裁还是诉讼,全面了解两者差异及利弊,做出最适合自身的决定。
2. 若选择仲裁,需明确仲裁协议内容,确保约定清晰,避免出现模糊或争议条款。
3. 若发现仲裁裁决可能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应及时收集证据,按规定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
(1)“或裁或审”原则保障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方式上的自主选择权。在合同订立阶段,当事人需明确选择仲裁或诉讼,选定仲裁后,法院便不再受理该纠纷案件。比如在商业合作中,双方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后续纠纷就应通过仲裁途径解决。
(2)“一裁终局”维护了仲裁的高效性与权威性。仲裁裁决作出即生效,对双方有强制约束力,避免了当事人无休止地寻求救济,浪费司法资源。
(3)特殊情形下,若能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不存在仲裁协议、仲裁事项超出范围等,当事人可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之后就能向法院起诉。这为当事人在仲裁裁决可能不公时提供了救济途径。
提醒:
签订合同时谨慎选择纠纷解决方式,若对仲裁裁决有异议,注意法定撤销情形及申请撤销的管辖法院 。
专业解答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涉外仲裁案件能再提出仲裁请求,但是对于仲裁被撤销的情形,若是想要再次提出仲裁请求,在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提出之前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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