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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双方务必确认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申请。仔细准备好各类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确保齐全无误,避免因材料缺失耽误办理进程。
(二)冷静期阶段: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若反悔不想离婚,要严格按照规定携带证件和材料,前往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领证阶段: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一定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经审查符合条件,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2025-02-16 14: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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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申请与受理阶段,双方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这是法定的起始步骤,同时要提交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保手续齐全。
(2)三十日冷静期是法律为维护婚姻关系稳定设置的重要环节。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按程序撤回申请,体现对婚姻的谨慎态度。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后续操作很关键。双方共同申请且符合条件才发给离婚证,若未共同申请则视为撤回。
提醒:
双方自愿离婚时要充分了解各阶段时间节点和要求,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婚姻去留,按规定流程办理手续,避免因疏漏导致离婚程序受阻 。
2025-02-16 13:5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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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双方自愿离婚确实要经历申请与受理、冷静期及后续处理这两个主要阶段。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时间审视离婚决定,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稳定。
2. 为更顺利完成离婚手续,有以下建议:
在申请与受理阶段,双方应提前准备好齐全准确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保能一次性成功提交申请,减少来回奔波。
冷静期内,双方可充分沟通交流,理性思考离婚与否。若确定不再继续婚姻关系,可提前规划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后续事宜。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务必严格按照规定,在三十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因逾期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而需重新走流程。
2025-02-16 13:1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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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双方自愿离婚需经历申请与受理、冷静期及后续申请发证等阶段,快则三十多天,慢则六十多天完成离婚手续。
法律解析:
在自愿离婚程序里,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双方要一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带上相关证件材料提出申请。接着是三十日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发给回执单起算,这期间任一方反悔都能持规定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若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申请;若共同申请且审查通过,才会予以登记发证。这种设置旨在给双方充分时间思考婚姻关系的解除,避免冲动离婚。如果在自愿离婚过程中遇到困惑,比如不清楚具体流程、对证件材料有疑问等,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离婚程序顺利进行。
2025-02-16 11:5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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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分两阶段。先是申请受理,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申请,交证件材料。
自登记处收到申请并发《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一方不想离,能持证件材料到登记处撤回申请,填《撤回申请书》。
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没一起去申请离婚证,算撤回;一起去且符合条件,就登记发证。完成离婚手续快三十多天,慢六十多天 。
2025-02-16 10:56: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