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对预约合同没有直接做出规定,但对预约合同也无限制性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前,有学者认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不具备预售商品房资格的情况下采取预购书、订购书、认购书等形式出售房屋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预售,是在规避法律法规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所作的强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其预约合同是无效的。
2018-02-27 11:59:53 回复
房屋订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书面约定双方在将来某一时间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
其目的是对双方买卖房屋的有关事宜做出初步的确认,协议中一般都约定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正式买卖房屋行为的担保,房屋订购书属预约合同性质,其定金多属订约定金。
商品房订购合同就是这个。
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
一,验证开发商的五证。这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第
二,开发商应该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签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问清,特别是其中关于面积变化的约定。
第
三,在签订合同前约定缴纳房款或者首付款、代收契税、维修基金、委托公证费,这些都是合理的费用。契税和维修金多退少补。合同公证费建议缴纳。
第
四,签订合同时要核实房号、名字、身份证号是否无误,空白处都要划掉。
第
五,签订合同时,最好合同上有甲方处和骑缝处都要开发商的公章,防止开发商偷换合同内容。注意交工标准,尽量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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