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与事实不符时,处理方式因发现阶段而异。
1. 若在调解协议书尚未生效阶段,比如未签字确认,可直接向调解方说明不符情况,要求重新认定事实并协商调解。这样能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后续纠纷。
2. 若调解协议书已生效:
从民事角度,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可依《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撤销。关键是要收集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相关情形存在,以支持撤销请求。
对于诉讼中的调解协议书,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请求法院再审,但需符合法定再审条件,如找到足以推翻原调解协议的新证据等。
建议在处理时,要注重证据收集,依规依法进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 对于调解协议书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区分发现阶段至关重要。在未生效阶段,因尚未签字确认等,此时可直接向调解方说明不符点,要求重新认定事实并协商调解,这能较容易地修正错误。
2. 当调解协议书已生效时,若从民事角度出发,存在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可依《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撤销,不过要准备充分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3. 若是诉讼中的调解协议书,可借助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但需满足法定再审条件,比如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协议等。
提醒:
若遇调解协议书与事实不符情况,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不同阶段应对方法不同,具体案情差异较大,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如果发现调解协议书与事实不符,首先要明确是在哪个阶段发现的。这是后续采取不同应对措施的关键。
(二)若在调解协议书尚未生效阶段,比如还没有签字确认。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跟调解方说明存在不符的地方,要求他们重新对事实进行认定,并且再次进行调解协商。
(三)要是调解协议书已经生效:
1. 从民事角度出发,如果存在重大误解(就是对涉及调解协议的重要事实存在错误认识)、欺诈(一方故意欺骗另一方使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一方以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显失公平(协议内容明显对一方极为不利且不符合公平原则)等情形。此时,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调解协议书。不过,这得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情形是真实存在的。
2. 倘若该调解协议书是在诉讼过程中达成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请求再审。但要注意,这需要满足法定的再审条件,例如发现了新的证据,而且这些新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调解协议书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关键要明确是在哪个阶段察觉到的。
其一,若调解协议书还未生效,比如还没签字确认。此时,可直接向负责调解的一方说明存在不符的地方,让其重新核实事实,再次进行调解协商。
其二,要是调解协议书已经生效了:
1. 从民事方面来讲,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者明显不公平等情况,可按照《民法典》相关要求,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协议。不过,得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这些情况。
2. 若是在诉讼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法院再审。但要满足法定的再审条件,例如有新证据能推翻原来的调解协议。
结论:
若调解协议书与事实不符,需区分发现时协议书是否生效。未生效时可向调解方指出不符处要求重新调解;生效后,民事角度存在特定情形可申请撤销,诉讼中符合法定条件可请求再审。
法律解析:
1、在调解协议书尚未生效阶段,由于其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发现与事实不符时,直接向调解方反馈,要求重新认定事实并协商调解,这是合理且可行的途径。
2、当调解协议书已生效,从民事角度而言,若存在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依据《民法典》,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但关键在于要提供充分证据支撑这些情形的存在。
3、对于诉讼中的调解协议书,若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请求法院再审,必须符合法定再审条件,例如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调解协议等。因为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需要严格的条件限制。
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调解协议书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且对相关法律程序和要求不太清楚,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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