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有人欠钱不还且设定抵押物,债务履行期到,抵押权人未获清偿,可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用所得钱款抵偿债务。
2. 若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抵押物处置后,所得钱款多于债权数额,多余部分归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 特殊抵押物(如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流通财产)不能随意变卖,变卖需按法定程序进行,有争议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通常,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并且还设定了抵押物。当债务履行期到了,抵押权人还没拿到清偿款的话,就可以和抵押人商量,要么把抵押物折价,要么把抵押物拿去拍卖或者变卖,然后用得到的价款来受偿。要是商量不拢,抵押权人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抵押物折价或者经过拍卖、变卖之后,要是价款比债权数额多,那多出来的部分就归抵押人,要是不够的话,就由债务人来清偿。不过要注意,像那些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特殊抵押物,可不能随便就拿去变卖。而且在变卖抵押物的时候,必须得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要是过程中出现了争议,那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2025-01-03 17:10:56 回复
通常来讲,要是欠钱不还还设定了抵押物,当债务履行期满了抵押权人还没得到清偿,那就可以跟抵押人商量,要么以抵押物折价,要么把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来受偿。要是商量不拢,抵押权人就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抵押物经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之后,要是价款比债权数额多,那多出来的部分就归抵押人所有;要是价款不够偿还债务,那不足的部分就得由债务人来清偿。不过得留意,像那些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特殊抵押物,可不能随便就变卖。并且在变卖抵押物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要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争议,那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2025-01-03 15:25:00 回复
通常来讲,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并且还设定了抵押物,在债务履行期到了,抵押权人未得到清偿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与抵押人协商,可选择以抵押物折价,或者将抵押物拿去拍卖或者变卖,然后用所得的价款来受偿。
2. 若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经过拍卖、变卖之后,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 若价款比债权数额多,多出来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2. 若价款不够偿还债权,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来清偿。
另外需要注意:
1. 对于一些特殊的抵押物,如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财产,不能随便拿去变卖。
2. 在变卖抵押物时,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 若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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