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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三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陈** 山东-烟台 行政诉讼咨询 2024.12.30 11:40:24 303人阅读

行政诉讼第三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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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那可是得担责的。要是被合法传唤了,却没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这可不会影响案件审理。他们有权利提出跟本案相关的诉讼主张,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还能提起上诉。并且,他们得给自己的主张拿出证据来证明,要是拿不出足够证据,那可能就得承担不利后果。同时,第三人必须得遵守诉讼程序,可不能有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像虚假陈述、隐匿证据之类的,要是做了这些,那可就可能要遭司法处罚。
总之,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既有相应的权利,也得履行一定的义务,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才能保证诉讼公正、有序地进行下去。

2024-12-30 17: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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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权利与责任并存,需保障诉讼公正有序进行。

1. 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责任。若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不影响案件审理,这确保了诉讼程序不因个别情况而受阻。
2. 上诉权利与举证责任。第三人有权提出相关诉讼主张,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但需为自己主张提供证据,证据不充分可能承担不利后果,促使其认真准备、如实举证。
3. 遵守诉讼程序义务。第三人应遵守程序,不得有妨碍诉讼秩序行为,如虚假陈述、隐匿证据等,否则面临司法处罚,以维护诉讼的严肃性。

建议第三人重视自身诉讼地位,积极参与诉讼,遵守规则,充分准备证据,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12-30 17:0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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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里,第三人得承担些责任。要是被合法传唤了,却没啥正当理由就是不到庭,或者没经过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这都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而且,第三人有权利提出跟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要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满意,还能提起上诉。不过,他得给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来证明,要是提供不出足够的证据,那可能就得承担不好的后果。同时,第三人得遵守诉讼程序,不能做出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像虚假陈述、隐匿证据之类的,要是做了这些,那可能就得面临司法处罚。
总的来说,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既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得履行一定的义务,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才能保证诉讼公正、有序地进行下去。

2024-12-30 16:1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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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行政诉讼第三人被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场,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

2. 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相关诉讼主张,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上诉,但需为主张提供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3. 第三人应遵守诉讼程序,不得妨碍诉讼秩序,否则可能面临司法处罚。

4. 行政诉讼第三人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以保障诉讼公正有序进行。

2024-12-30 14:3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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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里,第三人需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而言:
1. 关于到庭情况:若第三人被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2. 权利方面:
    (1)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相关的诉讼主张。
    (2)若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满意,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3. 举证责任:第三人需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若无法提供足够证据,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4. 行为规范:第三人应遵守诉讼程序,不得有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例如虚假陈述、隐匿证据等,若有此类行为,可能面临司法处罚。

总之,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既享有相应权利,也需履行一定义务,还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此才能保证诉讼公正、有序地进行。

2024-12-30 12:56:55 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条文注释:  本条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事实行为。原法用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本次修改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使本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可以从以下几点理解本法中的“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不包括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  (3)行政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  (4)行政行为包括签订、履行协议的行为。  2、原法第25条第四款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作为被告,即已视为,本法修改进一步扩大了的范围,将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纳入本法调整范围。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本法所称的:  (1)本法所称,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2)规章授权社会组织行使行政管理权,受其他法律的限制。  (3)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就是的行为。  (4)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办事机构非经法律特别授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引讼的,以其所在机关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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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民事诉讼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除了原告和被告之外的人,包括律师;家属;有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如果第三人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处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上诉。

    2024.09.03 15649阅读
  • 诉讼会不会第三人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会的。民诉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如果败诉,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是原告可能是被告,如果其所在的被告一方败诉,则会承担责任。

    2024.09.15 10753阅读
  • 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专业解答行政诉讼第三人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如果其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不具备被告的资格,但可能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以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

    2024.06.05 36071阅读
  • 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有什么特征?

    专业解答是否具有法律责任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来进行判断。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

    2024.07.15 245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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