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后遭遇征用这一情况,补偿款的归属问题可不是简单就能定论的。
通常来讲,土地补偿费那肯定是归土地的所有权人。就好像土地原本就属于谁,这笔补偿费就归谁所有。而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一般是归那些实际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比如说在土地上种了庄稼的农民,或者搭建了一些临时设施的人等。
要是租赁合同里已经清清楚楚地约定好了补偿款的分配方式,那自然就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这就跟我们签了合同就得按合同办事一个道理。但要是合同没约定,承租方因为在土地上有进行添附、改良之类的投入,那他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比如说承租方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这些都是他们投入的成果,对应的补偿就应该归承租方所有。
总之,在确定补偿款归属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租赁关系、投入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等这些因素,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偿款。
土地租赁后一旦遭遇征用,那补偿款的归属可不能一概而论。通常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会归属于土地的所有权人。就好比土地是人家的“地盘”,那这笔钱自然归人家。不过,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那通常就归实际投入的人所有,就好像你在这块地上种了庄稼,那庄稼的补偿款就归你。要是租赁合同里明确规定了补偿款的分配方式,那就得按照合同来执行。要是没约定,承租方因为在土地上有添附、改良等投入,那也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比如说承租方建的那些建筑物、构筑物之类的,它们对应的补偿就该归承租方。所以,得把租赁关系、投入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才能确定补偿款到底归谁。那你想想,如果租赁合同中只约定了土地租金,没提补偿款的事,那该怎么办?
2024-11-27 15:31:17 回复
在土地租赁之后遭遇征用的情况,关于补偿款的归属问题,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判断的。
通常来讲,土地补偿费会归属于土地的所有权人。而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一般是归那些在实际中进行了投入的人所有。
要是租赁合同里面已经明确规定了补偿款的分配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来执行。倘若没有约定的话,承租方由于在土地上进行了添附、改良等方面的投入,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例如,承租方所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与之对应的补偿就应该归承租方所有。
总之,在确定补偿款的归属时,必须要综合考虑租赁关系、投入的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等各种因素,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土地租赁之后要是遇到了征用的情况,那补偿款到底该归谁,这可得看具体的情形。
通常来讲,土地补偿费那是归土地的所有权人的。不过,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一般是归那些实际进行了投入的人所有。
要是在租赁合同里面已经有很明确的约定,说好了补偿款该怎么分配,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就行。要是没约定,承租方因为在土地上有进行添附、改良之类的投入,所以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就比如说承租方修建的那些建筑物、构筑物等等,跟这些对应的补偿就应该归承租方所有。
总而言之,确定补偿款的归属这事儿,得把租赁关系、投入的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等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一下,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补偿款到底该归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