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调岗降薪举措未能满足合法且合理的依据,员工因该原因选择辞职的话,确实具备争取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举例来说,当雇主在未经过充分磋商及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擅自安排岗位变动并实施降薪措施,这番行径可能构成对您劳动权益的侵犯,迫使您不得不主动离开,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您将有资格要求获得经济赔偿。
2024-11-13 19:03:07 回复
通常情况下要是公司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理由给你换工作还降工资的话,你就有权利提出让他们赔钱。比如说哪怕你跟老板说过不想换工作或者降工资这件事,但他还是不管不顾地这么做了,这会让你感到自己被坑了,只能选择辞职走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当然有权利向公司要赔偿金。
2024-11-13 18:22:43 回复
解析:
一般来说要是你被公司莫名其妙地换了岗位而且工资还降低了,这肯定不是啥好事对。如果这样做没啥合情合理的理由的话,那么你就完全有权利提出让公司给你赔偿。比如,要是你家单位没有经过你同意突然就把你换成了别的工作,并且还扣了你不少钱,这种做法肯定不公平结果搞得你不得不离开公司,那这个时候,你就有权利找他们要赔偿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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