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并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买受方支付150000订金给被买受方,之后过一个月后在支付设备款。现期限已到但买受方未支付订金,但被买受方已因此受损。问题:买受方未支付订金合同成立吗,若成立需要承担多少比例的损失费
合同成立与否与订金支付无必然联系。在一般情况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这意味着,只要买卖双方就设备买卖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书面合同,该合同即告成立。订金的支付通常是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或预付款项,并非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2024-11-12 10:0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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