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这,其实就是当公安局和检察院在处理直接掌握的案子时,如果碰到特别紧急的情况,就会先把一些坏蛋或嫌疑很大的人关起来。这种形式的拘留通常是暂时性的,目的是为了抓住犯人和收集证据。那具体什么时候可能用到刑拘?大概有这么几种情况:
1.这个人正在打算干点啥违法的事,或者已经干了,但被我们发现了。
2.有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他做了坏事。
3.我们在他家里或者身边找到了犯罪的证据。
4.这个人在犯罪之后想自杀、跑路或者已经开始跑路了。
5.他有可能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别人说谎。
6.他不肯告诉我们他的真名、住址,让我们搞不清他到底是谁。
7.我们觉得他可能是个流窜犯、惯犯或者团伙作案的主谋。
你知道公安局和检察院是怎么抓坏蛋的吗?说的就是我们平时常听说的那种“刑事拘留”。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他们在调查案件的时候,发现了一些特定的紧急情况,比如有人在犯罪或者是已经干完了犯罪现场被抓住等等。那么这时候,警察就有权暂时把这个坏蛋关起来以保护公众安全。总的来说,如果出现了下面这几种情况,警方就会考虑把你关进看守所:
1.你正准备做坏事;
2.有人已经指控你要犯罪了;
3.你家里或者你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里被发现藏着犯罪证据;
4.你干了坏事后想逃跑或者自杀;
5.你有很大几率要毁灭、伪造证据或串通其他罪犯;
6.你隐瞒了真实姓名、住址等关键信息;
7.你很像是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带着很多人一起犯罪的坏蛋。
解析: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类案件的侦查环节之中,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对于涉嫌现行违法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依法对其实施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硬性法律手段。通常而言,下述状况可能会触发刑事拘留程序:
1.在行为实施之前,正在进行犯罪筹备,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察觉并被抓获;
2.被受害者或者在现场近距离目击该事件的目击证人指控为罪犯;
3.在家居或工作场所内,发现有可证实犯罪事实存在的相关证据;
4.在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或者逃离现场,或者已经开始逃亡行动;
5.具有销毁、伪造证据的潜在可能性,或者有串通口供之意图;
6.未公开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身份无法确定;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专业解答按照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几个要素:首先,从主观层面上看,此种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出于明显的故意心理状态,且其主要目的便是通过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来实现某种不良意图;其次,在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而言,其所侵犯的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权;再次,从犯罪客体的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国家的廉政制度以及国家对外汇的严格管理制度;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非法拘禁罪的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并且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专业解答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素及其排除因素以下几种情形通常情况下不被视为非法拘禁:首先,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并未怀揣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恶意企图;其次,若非法拘禁的持续时间短暂,不足以构成犯罪的严重程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如果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会受到更为严重的刑事追究。
专业解答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关于非法拘禁罪所必需具备的构成要件,我们需从多角度展开阐述:首先,该种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通常是对他人身体自由权这一基本权利造成了实质性的侵犯。其次,行为人则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他们需要实施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以非法方式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再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犯罪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而且普通公民亦可承担此项责罚。
专业解答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对于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且符合悔罪表现、有监护或帮教条件、社会危害性小以及不逮捕不影响司法程序等情形的青少年罪犯,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侦查阶段,应当严格控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对于罪行轻微、有监护或帮教条件、社会危害小且不逮捕不碍司法程序的,通常不予批准逮捕申请。
专业解答容留他人吸毒罪主要涉及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行为。该罪名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他人在吸毒仍提供场所。客观上,行为人需要实施为他人提供吸食、注射毒品场所的行为,且场所可以是自有或租借的。此外,该罪名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和民众健康。犯罪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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