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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涉及多方面,主要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者,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024-10-22 13: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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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事故死亡赔偿,那计算起来得包含不少方面。像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啥的,这些都是主要的部分。
咱先说说死亡赔偿金,这个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算的,一般,就按二十年计算。不过要是死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了,那就不一样了,每大一岁就少算一年。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的,那就只按五年计算了。
再讲讲丧葬费,这个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的,总共就是算六个月的工资总额。
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个得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计算标准,就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2024-10-22 12:1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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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那可是包含着好多方面。
首先是丧葬费,它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算的,算的是六个月的总额。
然后就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个可是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的。还有死亡赔偿金,这部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的,正常是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如果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岁,这个计算的年份就减少一年;要是到了七十五周岁以上的,那就直接按五年计算。
2024-10-22 11:2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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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山东省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涵盖多个方面,通常主要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
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不过,若死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则计算年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工资总额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则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2024-10-22 09:28: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