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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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我们得聊聊平等原则。夫妻俩对家里那个大家庭的钱财有平等的话语权和支配权。
然后,我们再来谈谈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这个问题。你看看,分割财产的时候,得多顾虑孩子们以后的日子过得咋样,还有就是女方的特殊情况也不能忽视。接下来,就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就是尽量别让分割财产这件事伤了财气,又能让大家生活上更便利不是?
最后,就是好好商量。夫妻俩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聊一聊,选个最合适的方式来分家里那些财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要之则乃平等原则,即夫妇双方对于共有财产皆具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其次,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之考量,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务必充分考虑到其生活及成长所需,同时兼顾女性所面临的特殊状况。
再者便是利于生产、便利生活之原则,力求避免对财产的效能与价值造成任何不当影响。
最后,协商原则亦不可忽视,夫妇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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