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通常情况下,单独一方配偶并无法自行决定出售房产。这主要源于住房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应该被视为一人一半。若有一方不幸离世,那么其所拥有的那部分产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分配给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进行平均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丈夫和妻子作为共同所有人,其所拥有的房产是不可单独出售的,这样做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因为房屋产权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每人各占50%的份额。当其中一方不幸离世且未留下遗嘱时,他所持有的那部分产权应当由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按照法定比例进行平均分配继承。
2024-10-12 16:2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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