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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在有效保修期限内,开发商理所当然地需承担起相应修缮责任。若业主决定自行进行维修改造,相关修理费用仍须由开发商承担。
然而,当面临其它类型或严重程度的质量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最合适的处理策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024-10-11 09:2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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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当事人可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寻求妥善解决。若该物业尚处在保修期限之内,则开发商应当依法履行其维修责任。倘若业主选择自行进行维修,那么由此产生的相关维修费用亦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
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2024-10-11 07:5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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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建议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在保修期限尚未结束之前,相应的房地产开发商将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提供维修服务的责任。而当业主自主进行维修时,所产生的相关维修费用同样应该由负责开发该物业的开发商负担。
至于遇到其它形式的房屋质量问题时,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并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
2024-10-11 06:01: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