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购置房地产产品的广大消费者而言,妥善保管一份完整无缺的合同原件显得尤为关键和必要。依照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凡是在合同书上落笔签名并准确盖上公司印章的法人实体单位,以及凭借该项协议事宜需办理各类事务的行政机构(例如,针对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备案、房地产产权登记以及公证处等各环节中的相关工作人员或团体组织)都必须持有一份原本的合同材料。
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一点在于,预售合同通常用于在商品房屋预售阶段发挥作用;而在待到相关房屋工程建设完工并且成功交接使用以后,如果消费者已经全额支付了所有的房价款项,便可直接着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换言之,倘若您已经顺利完成了预售合同的签署程序,那么在交房之际便无需再次签订销售合同,而是可以直接进行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对购买房产的广大消费者而言,妥善保存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原件显得尤为关键。依照严格的操作规范,凡涉及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以及需要依托此合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机构(诸如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备案、房地产产权登记及公证机关等)相关负责人或组织,都应该妥善保有一份原始的合同文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主要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阶段;一旦所购房产的建设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之后,若消费者已经全额缴纳了房价费用,即可直接着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换言之,倘若您已经成功签订了预售合同,则在交房之际便无需再次签订销售合同,而可直接进行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
2024-10-11 08:43:15 回复
针对购房客户群体,妥善保存原始合同时刻保持高度重视至关重要。
依据标准化作业程序要求,凡在合条约章上留下清晰印迹并加盖公章的法人实体单位,以及需参照该合同从事诸多事务处理的机构(诸如涉及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备案、房地产产权登记及公证机关等相关从业者或组织)等,皆应持有一份原始合同。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预售合同主要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阶段;当房屋建设工程顺利完工并正式交付使用之后,倘若消费者已全额支付完所有房价款项,便可直接着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换言之,若您已经圆满完成预售合同的签署工作,那么在交房之际便无需再次签订销售合同,而只需直接进行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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