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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当庭生效,达成调解后,你就可以要求对方执行,对方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反悔,法院开庭审理。不安上诉处理。调解不成,当日开庭审理。建议你聘请律师
2018-02-12 07:2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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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在组织双方调解时,会作调解笔录,如达成调解协议,就需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如果需要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你们当场履行或其他事由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就产生法律效力。至于调解书制作的时间,要看法官了,一般会当场制作,如果法官比较忙的话,会叫你先回去,等他写好了再发送给当事人双方。
2.调解书签收与否是该调解书生效与否的标志。签收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在当事人收到调解书之前,可以反悔。如果拒绝签收,就意味着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就会将此情况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继续审理或者进行判决。
3.调解不成,具体开庭时间要看法院的开庭传票。如果在你开庭的那天作调解,调解不成一般会直接开庭。如果是在开庭前几天调解的,那一般就不会在当日开庭,因为涉及到举证期限、答辩期限等,当然你们如果自愿放弃这些期限的话就可以当日开庭了。希望对你的法院调解失败咋办的问题有所帮助
2018-02-12 07:2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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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规劝,促使其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 法院调解其所以是一种诉讼活动,是因为它是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活动,人民法院是该活动的主持者。法院调解的可能性有二:一是调解不成功,二是调解成功。调解不成功则诉讼继续进行,调解成功则可审结案件。因此人们又经常将法院调解说成是一种审结案件的方式。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除了以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民事争议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适用法院调解。但法院调解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2020-11-04 23:13: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