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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便构成了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此时购买者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若经过正式催告后,开发商仍未在三个月之内交付房屋并且缺乏合理的理由解释,那么购买者有权单方面决定解除该份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然而,若开发商在被催告3个月内成功完成交付,那么购买者就无法行使解除合同权,但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10-08 13: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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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即视为构成违约行为,买家有权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请求。如经过合理期限催告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完成房屋交付且无正当理由的,买受方可选择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反之,如经催告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则买受人将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向开发商索取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
2024-10-08 12:4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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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则视为构成违约行为,您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在经过合理期限内的催告后,若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或理由,那么作为买方您将享有法定权利解除该购房合同,此类情况下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需由开发商全权承担。若在经过上述催告程序之后,开发商依然能够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那么作为买方的您将无权解除该购房合同,但您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2024-10-08 11:40: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