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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预售合同丢了咋办

张* 河南-濮阳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06 10:12:10 346人阅读

住房预售合同丢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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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首先,若在房屋购买过程中的购房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环节时遗失,只需对原有的购房合同予以作废处理,并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即可。其次,预售登记完成后,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之前发生购房合同遗失的情况下,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待声明发布满三个月之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署的合同,然后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10-06 13: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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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首先,若您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之前就已经遗失了该合同,只需要对尚未发生效力的部分条款进行废止,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相应填写和签署新的购房合同即可;其次,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已经完成预售登记之后,但在执行银行按揭付款手续之前发现合同丢失,那么您需要在当地公开媒体的报纸上发布公示声明,明确表示原有的购房合同已失效,并且要求公示期为三个月;到了三个月期限届满之时,您可以前往负责预售登记业务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先前签署的购房合同,然后再按照正常程序重新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合同。

2024-10-06 12:0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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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第一种情形是在购房协议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若购房者不慎遗失了购房合同,只需要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署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即可;第二种情形是在购房者完成预售登记并在银行办理按揭手续之前,若购房合同不幸丢失,则必须在当地知名报刊上发布有关合同作废的声明,并且在声明生效的三个月期限过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先前签订的那份合同,之后方可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

2024-10-06 11:5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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