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开发商故意对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隐瞒,致使买方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定,那么这类行为便属于欺诈行径。对于这种情况,买方有权向审判机关或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约,同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订金或首付等相关款项,以及按照实际情况赔偿相应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须从得知或应当已知晓撤销事由之日算起,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利;如果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约签订之后的五年内未曾主动行使过撤销权力,则其所享有之撤销权将会自动消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鉴于开发商故意向消费者隐瞒了所售房产的真实状况,从而致使消费者在非自主意愿的情形下购买了该房产,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商业欺诈。在此类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当地法院或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收回先前支付的定金或首付款,同时要求开发商依据事实状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必须在知晓或理应知晓可以解除购置合同的理由后一年之内,及时行使这一法定权利。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消费者可能会失去主张撤销权的机会。同样重要的是,消费者自签署购房合同时起的五年内未曾提起过此类诉讼,那么其享有撤销权的资格也将会被自动剥夺。
2024-10-05 16:35:12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